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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实施研究题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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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评论信息
在窝赃方面,《刑法》第221 条将任何窝藏或处置“他人所有”的财物的人员定为刑事犯罪,但未能将继续持有此类财产的行为视为《反腐败公约》所规定罪行而定为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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