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 Tags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联系我们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实施研究题组

电  话:0731-88664106

传  真:0731-88664106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评论信息
斯洛伐克有一些促进罪犯在腐败罪行调查中予以合作的法律规定。检察官可以对提供有助于侦破犯罪的信息的人停止或有条件地中止诉讼。根据《刑法》第 39 条,法院还可以将协助调查腐败罪行的任何嫌疑人的徒刑减至法律规定的最低刑期之下。
    我要评论
    网站首页 | 各国实施 | 在线留言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