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 Tags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联系我们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实施研究题组

电  话:0731-88664106

传  真:0731-88664106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评论信息
在恐怖主义、有组织犯罪和毒品贩运案件中,可能会给予刑事诉讼证人豁免权,而在腐败案件中则无此可能性。但是,在这类案件中,犯罪者予以配合的,可考虑从轻处罚。
    我要评论
    网站首页 | 各国实施 | 在线留言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