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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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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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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森堡实施《公约》第37条
在恐怖主义、有组织犯罪和毒品贩运案件中,可能会给予刑事诉讼证人豁免权,而在腐败案件中则无此可能性。但是,在这类案件中,犯罪者予以配合的,可考虑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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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所有:《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实施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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