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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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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731-88664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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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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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尼西亚实施《公约》第37条
对于在调查或起诉腐败案件中提供重大合作者,检察官无权提出减轻处罚或保证免予起诉。检察官只能对合作行为加以记录,然后向法官提出建议,后者将在量刑方面作出终局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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