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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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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评论信息
公职人员贪污、挪用或者以其他类似方式侵犯财产在《刑法典》第333 和333A条被笼统述及,并且在《刑法典》第122 条关于收款人和指定收取公共资金的任何人员方面述及。第333 和333A 条还规定对私营部门内的贪污行为处以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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