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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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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综合适用私营部门挪用财产罪的条款(《刑法》第179 条)和《刑法》第318 款第2 款“恶意利用公职地位”(2013 年4 月修正)和《刑法》第319 条“公职人员的不作为”,将公共部门的贪污行为定为刑事犯罪。在小规模挪用公款的情况下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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