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
Tags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网站首页
动态资讯
法律文本
各国实施
评估报告
学术研究
反腐败工具箱
联系我们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实施研究
课
题组
电 话:0731-88664106
传 真:0731-88664106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评论信息
肯尼亚实施《公约》第22条
有关贪污的条款包括:《反腐败和经济犯罪法》第45 条、《刑法》第101、268和280 条以及《刑法》第127 和275 条。偷窃(《刑法》第268、275、280 条)仅限于有形物品的偷窃。
我要评论
网站首页
|
各国实施
|
在线留言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实施研究
Powered by Wang 页面执行时间0.1602秒 查询数据库1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