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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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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尔多瓦共和国实施《公约》第21条
《刑法》第333 和334 条将私营部门内的行贿和受贿行为定为刑事犯罪。这两条规定也可能涉及“社会或其他非政府组织”领域的贿赂行为。这两条不仅涵盖履行管理职能的人,还适用于“为该组织工作”的一般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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