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 Tags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联系我们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实施研究题组

电  话:0731-88664106

传  真:0731-88664106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评论信息
加蓬法律(《刑法》第144和146条与第002/2003号法案第16和25条)部分上涵盖了私营部门的行贿和受贿行为,但未涵盖指导私营部门实体或为私营部门实体工作的人员的要素,也未涵盖不正当好处的直接或间接性质。
    我要评论
    网站首页 | 各国实施 | 在线留言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