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 Tags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联系我们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实施研究题组

电  话:0731-88664106

传  真:0731-88664106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评论信息
《 刑法典》 第 328 条之三将私营部门的行贿和受贿定为刑事犯罪。该条款涉及每一种不牵涉公职人员的贿赂形式,但未按社会部门(营利/非营利)做出区分。 《 刑法典》 第 328 条之三未将私营部门贿赂行为的刑事定罪明确限定为“在商业…
    我要评论
    网站首页 | 各国实施 | 在线留言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