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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萨克斯坦实施《公约》第21条
私营部门内的贿赂在 1997 年《刑法典》第 231 条中被规定为犯罪行为。进行审议的专家注意到,这一条仅仅将涉及履行管理或组织职能的个人的贿赂规定为犯罪行为。当前的《刑法典》(关于商业贿赂的第 253 条)未对这些要件作出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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