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
Tags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网站首页
动态资讯
法律文本
各国实施
评估报告
学术研究
反腐败工具箱
联系我们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实施研究
课
题组
电 话:0731-88664106
传 真:0731-88664106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评论信息
博茨瓦纳实施《公约》第21条
《刑法》第 384 条和《刑事诉讼和证据法》第 28 条将私营部门的行贿和受贿部分定为刑事犯罪,有限度地适用于委托代理关系。提供案例是为了说明各项规定的执行情况。此外,《反腐败和经济犯罪法》第 30 条将公共投标程序中的腐败定为刑事…
我要评论
网站首页
|
各国实施
|
在线留言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实施研究
Powered by Wang 页面执行时间0.1719秒 查询数据库1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