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 Tags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联系我们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实施研究题组

电  话:0731-88664106

传  真:0731-88664106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评论信息
越南未对资产非法增加作出定罪,但却已经采取具体步骤,考虑采纳此种措施,尽管其对受该条约束持有保留。
    我要评论
    网站首页 | 各国实施 | 在线留言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