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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实施研究题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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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评论信息
卢森堡国家预防腐败委员会讨论了将资产非法增加(《公约》第二十条)定为犯罪的可能性,但最终决定不建议政府做此法律变更,因为这在实践中会将举证责任转嫁到犯罪嫌疑人身上,而这被认为是与无罪推定的基本法律原则相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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