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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斯达黎加实施《公约》第20条
2004 年第 8422 号法令第 45 和 61 条将资产非法增加定为一种犯罪行为,并将相关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定为此犯罪行为的一个要件。 2009 年第 8754 号法令第 20 条也对与有组织的犯罪相关的案件中资产非法增的责任作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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