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
Tags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网站首页
动态资讯
法律文本
各国实施
评估报告
学术研究
反腐败工具箱
联系我们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实施研究
课
题组
电 话:0731-88664106
传 真:0731-88664106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评论信息
哥伦比亚实施《公约》第36条
负责执法和专门打击腐败的独立机关是检察署、法律事务办公室和总审计长办公室。检察署、总检察长办公室和总审计长办公室有一项允许其共享案件信息的协定。刑事警察局没有处理腐败事项的专职侦查员。还有一个反腐败协调委员会,由上述三个机…
我要评论
网站首页
|
各国实施
|
在线留言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实施研究
Powered by Wang 页面执行时间0.1563秒 查询数据库1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