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 Tags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联系我们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实施研究题组

电  话:0731-88664106

传  真:0731-88664106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评论信息
印度尼西亚对腐败和与之相关的相当一批犯罪进行了刑事定罪。这些犯罪包括:本国公职人员的主动和被动式贿赂、滥用职权、参与犯罪和犯罪图谋、侵吞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的财产、对犯罪所得进行洗钱以及藏匿财产。无所不包的多项犯罪,包括在国…
    我要评论
    网站首页 | 各国实施 | 在线留言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