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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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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731-88664106
传 真:0731-88664106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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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克罗尼西亚联邦实施《公约》第35条
因腐败行为而遭受损害的实体或个人有权根据第 11 编第 7 章第 701(3)分条提起法律诉讼,要求因剥夺其权利而造成损害的责任人给予补偿。此外还适用侵权或违约的一般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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