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
Tags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网站首页
动态资讯
法律文本
各国实施
评估报告
学术研究
反腐败工具箱
联系我们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实施研究
课
题组
电 话:0731-88664106
传 真:0731-88664106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评论信息
危地马拉共和国实施《公约》第35条
在听证会上,由于腐败行为而遭受损失的实体或个人可针对责任人提起法律诉讼以获取赔偿(《民事诉讼法》第 116、117 和 121 条和《有组织犯罪法》第 76 和 88 条)。国家总检察长办公室代表国家行事(《宪法》第 252 条和共和国国会第 512 …
我要评论
网站首页
|
各国实施
|
在线留言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实施研究
Powered by Wang 页面执行时间0.1875秒 查询数据库1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