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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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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拿马实施《公约》第20条
巴拿马宣布公职人员的资产非法增加,即公职人员离职后,本人或通过代理,以其五年履行公职所得合法收入而论,不适当地增加了其财富,是犯罪。这同样适用于隐瞒任何财富非正当增加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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