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 Tags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联系我们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实施研究题组

电  话:0731-88664106

传  真:0731-88664106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评论信息
有关拥有来源不明财产的《刑法》第419 条以及有关推定资产非法或不当增加的《刑法》第663 条全面涵盖了任何来源不明的非法资产增加。
    我要评论
    网站首页 | 各国实施 | 在线留言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