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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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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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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利坚合众国实施《公约》第34条
美国受权废除或撤销以欺诈手段与联邦政府订立的合同,可在联邦法院起诉解除合同,来废除以欺诈手段获得的合同。联邦政府还受权在行政上禁止私营公司除其他外由于合同商在获取或履行政府合同方面存在腐败行为而获取更多的政府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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