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
Tags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网站首页
动态资讯
法律文本
各国实施
评估报告
学术研究
反腐败工具箱
联系我们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实施研究
课
题组
电 话:0731-88664106
传 真:0731-88664106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评论信息
沙特阿拉伯实施《公约》第34条
沙特阿拉伯已采取措施应对腐败行为的后果,包括如果证明承包商通过贿赂签订合同,则可停止承包商的工作、解除合同或在承包商承担费用的前提下执行合同(《竞争和政府采购法》第 53 条)。
我要评论
网站首页
|
各国实施
|
在线留言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实施研究
Powered by Wang 页面执行时间0.2188秒 查询数据库1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