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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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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731-88664106
传 真:0731-88664106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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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典实施《公约》第33条
对举报人的保护经由关于干预司法事项犯罪的刑法第 17 章第 10 节而加以实施。新闻自由法令和言论自由基本法均载有对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希望为出版目的而披露相关信息的公职人员提供保护的规则。关于参与举报的雇员,所提供的保护主要包括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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