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
Tags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网站首页
动态资讯
法律文本
各国实施
评估报告
学术研究
反腐败工具箱
联系我们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实施研究
课
题组
电 话:0731-88664106
传 真:0731-88664106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评论信息
罗马尼亚第19条
违背公共或私人利益的滥用职权,如果相关公职人员是为本人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好处,则将受到制裁。如果这类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公职人员谋取不正当好处,则将被视为加重情节。 Abuse of functions against public or private interest, …
我要评论
网站首页
|
各国实施
|
在线留言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实施研究
Powered by Wang 页面执行时间0.1563秒 查询数据库1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