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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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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信息
《防止和打击腐败法》第33 条将以下行为定为犯罪:滥用职权,即任何公职人员履行或者不履行某项公务,以为其本人或者他人或实体谋取不正当好处。 Article 33 of the LPLCC makes abuse of functions a crime in the case 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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